中国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,信教者有一亿多人。佛教、伊斯兰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在中国都有传播;此外,还有中国固有的宗教——道教,以及萨满教、东正教、东巴教等。回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塔塔尔、乌孜别克、塔吉克、东乡、撒拉、保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;藏、蒙古、珞巴、门巴、土、裕固族信仰藏传佛教(也称“喇嘛教”);傣、布朗、德昂族信仰小乘佛教;苗、瑶、彝等民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;汉族中有些人信仰佛教,也有部分人信仰基督教、天主教和道教。
佛教大约在公元一世纪前后传入中国,公元四世纪后开始广为流传,逐渐成为中国影响最大的宗教。藏传佛教属于中国佛教的一支,主要流传于西藏和内蒙古等地。全国共有佛教寺庙1.3万余座。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大约在七世纪中叶。到了元代,伊斯兰教兴盛起来。现在,全国共有清真寺3万余座。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逐渐传入中国;基督教(新教)于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。现在,全国共有天主教堂、会所4600余座,基督教堂1.2万座、简易活动场所(聚会点)2.5万余处。道教形成于公元二世纪,奉春秋时期的道家老子为教祖,以其《道德经》为主要经典。全国共有道教宫观1500多座。
到1993年,全国共有中国佛教协会、中国道教协会(1957年4月12日成立)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、中国天主教爱国会、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、中国天主教教团、中国基督教“三自”爱国运动委员会、中国基督教协会等8个全国性宗教团体和2000多个地方性宗教团体;共有宗教活动场所7万处,宗教教职人员20多万人,宗教院校48所,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人数3000多万。这些宗教团体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,坚持独立自主,自办教会的原则,坚持“自治、自养、自传”的方针,独立地组织宗教活动,办理教务,开办宗教院校,培养年轻宗教职员;同时,开展同外国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之间的友好往来,出席国际宗教会议和宗教学术会议。
截至1997年,中国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,宗教活动场所8.5万余处,宗教团体3000多个。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。在中国约30万宗教教职人员中,有佛教出家僧尼约20万人、道教乾道和坤道25000余人、伊斯兰伊玛目和阿訇40000余人、天主教教职人员4000人、基督教教牧传道人员18000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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